浙江省人民医院富阳院区2025年度空调末端设备清洗消毒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非政府采购项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受浙江省人民医院富阳院区委托,现就“浙江省人民医院富阳院区2025年度空调末端设备清洗消毒维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活动,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磋商:
一、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富阳院区2025年度空调末端设备清洗消毒维护项目
二、项目编号:ZJZC2025-07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浙江省人民医院富阳院区2025年度空调末端设备清洗消毒维护项目 | 1 | 项 | 420000 | 420000 | 空调末端设备清洗消毒维护(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任务结束。
五、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1.时间:至2025年5月15日下午14时00分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30至11:00 ,下午13: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290号秦汉大厦15楼1501室(现场获取)。
3、提示:(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报名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报名,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及缴纳200元资料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递交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290号秦汉大厦东区15楼开标室。注: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只允许委派不超过1名代表前来参加现场磋商,现场磋商地点位于: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290号秦汉大厦东区15楼开标室,具体地点实施磋商的以代理公司当天通知为准。
八、磋商响应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开启时间:2025年5月15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开启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290号秦汉大厦东区15楼开标室。
九、本项目磋商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磋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富阳区“政采贷”办理指引》http://www.fuyang.gov.cn/art/2022/4/6/art_1228923243_59258040.html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
5、特别提醒:因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容有较大修改,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十三、业务咨询: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人民医院富阳院区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竹简路3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3157865
质疑联系人:施初明
质疑联系方式:0571-63157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290号秦汉大厦东1501
传 真:0571-61778189
电子邮箱:361461019@qq.com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志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1778189
质疑联系人:孔雁
质疑联系方式:0571-61778189
招 标 人:浙江省人民医院富阳院区
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